索 引 号: | 012948413/2024-67575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部门文件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开云网页版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
生效日期: | 2024-08-15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开云网页版做好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品培育推广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宁农质〔2024〕10号 | 关 键 词: | 绿色优质;培育推广;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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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质〔2024〕10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开云网页版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品培育推广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本行政区域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级农业专项实施意见的任务内容,统筹各级专项资金,向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倾斜并扶持农业主导产业链发展,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环节扶优扶强,突出农业保障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资格审核,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
各区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筛选立项时将更多考虑项目申报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书质量(包括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以及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
四、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要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将绩效评价指标明确写入项目申报文本,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验收时对照考核和今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须报送电子稿(见附件2)。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10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质监处:王雪锦,68786083
计财处:程珍远,68786080
附件:1.南京市2024年绿色优质农产品(雨花茶)新品培育推广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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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